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9号)及海南省科技厅相关规定要求,我厅将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到期项目进行验收(见附件),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一、需提供的项目验收材料(一)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栏目(http://218.77.186.200)下载“项目验收材料模板”,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编制项目验收材料,(二)项目验收汇报PPT材料,PPT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成果报告、经费使用情况、问题及建议等内容,(三)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二)附件材料包括:1.完成项目任务书(合同书)约定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应用、经济效益情况等,(四)所有材料于2023年5月4日00:00前上传完毕,(五)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89015、65347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