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补助标准(一)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签约项目类别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五、指导模式(一)签约舞台艺术创作选题(剧本)的项目,需在创作期间提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不少于2次专家论证工作,(二)签约新创或提升大型剧目创作、新创或提升歌曲作品创作的项目,需在创作期间提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不少于1次专家论证工作,六、签约作品验收要求(一)签约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要求通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八、签约作品应用(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优先推荐签约项目参选文化和旅游部主办的比赛、展演、活动,(二)项目负责人须积极参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创作活动,九、申报材料(一)舞台艺术创作选题(剧本):《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十份,(二)新创或提升大型剧目创作及演出:《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十份,(三)新创或提升歌曲作品创作及推广:《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十份,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请在邮件中注明“2023年度广西有戏申报”),厅直属单位、广西文化产业集团、各有关高校可直接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附件:1.舞台艺术创作选题(剧本)类申报书2.新创或提升大型剧目创作及演出类申报书3.新创或提升歌曲作品创作及推广类申报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3月31日文件下载:附件1.舞台艺术创作选题(剧本)类申报书.docx附件2.新创或提升大型剧目创作及演出类申报书.docx附件3.新创或提升歌曲作品创作及推广类申报书.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