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工作“力争到2025年,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县市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决定开展第七批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新申报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统筹管理工作,同时组织专门管理机构(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园区建设和管理的职能工作,(三)园区建设规划要符合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要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要建设成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基地,二、申报程序1.由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所在地(州、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以文件形式随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三、申报材料1.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2.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见附件2)3.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四、其他要求1.园区申报名称要求:县(市、区)名称+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2.每个县(市、区)仅批准建设1家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文件名为“**地州市**县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名为“**地州市**县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材料”),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陶柳婷韦书联系电话:0991-3838454邮箱:ncc3822204@126.com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办公楼507室附件:1.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2.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3.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科技厅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