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晋江市质量和标准建设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现就2021年度晋江市质量和标准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对象晋江市域内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一)争创品牌称誉完成但尚未获得奖励的品牌称誉工作项目,包括: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福建省质量奖、福建省质量奖提名奖、泉州市质量奖、地理商标称誉,(二)参与标准建设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1、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二、申报材料与受理(一)申请奖励的单位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交以下材料:1、荣誉性奖励资金(其他部门)申请表及电子档,3、批准文件或证书(备注:申报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奖励,文本需经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盖章确认或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二)申报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表电子档)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其它申报事项(一)在政策申报时,经审核申报对象在晋江辖区内存在以下问题,政策有效期内纠错整改完成后可予受理: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未按照要求整改完成,(二)在政策申报时,经审核申报对象在政策有效期内在晋江辖区内存在以下问题的,联系科室: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监管科联系人:吴明胜、蔡培景联系电话:85637065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