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造修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苏经信国防〔2013〕993号)、《关于做好船舶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扬工信军民〔2022〕29号)和《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AQ/T7008-2013)要求,经企业申报、属地初审、部门联合审查、评审机构现场评审、企业整改等程序,下列两家企业达到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现予公示,1、扬州海润船业有限公司2、扬州耀明海船业有限公司公示期:2023年4月3日-4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工信局联系,市工信局机关纪委:82988966,军民结合产业推进处:87872333,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