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3-3116:45:06唐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2020="">的通知》(唐办发〔2020〕18号)要求和市科技局年度工作安排,拟对2022年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奖励,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取得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通知后,(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引进)奖励申请表,(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省外引进高企提供原高企证书及重新认定证书复印件)(五)企业信用证明材料,(六)省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提供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通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引进)奖励申请表》(附件2)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将申报材料及附件组卷后报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填写《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审查合格后的材料并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出具的《推荐函》报送至中科院唐山中心,中科院唐山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的《推荐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和奖励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4月7日前报送至中科院唐山中心,五、联系方式申报受理工作:中科院唐山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欢0315-3852177曹向会0315-3476398邮箱:zkyjsh@126.com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电话:0315-2822506附件:1.推荐函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引进)奖励申请表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唐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