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旅局:为加快等级民宿发展,参评民宿对照《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33/T2048-2017),组织人员对申报民宿进行对标检查,检查未通过的民宿,应根据民宿评定小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指导开展民宿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民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民宿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民宿营业执照的审批,6.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民宿经营场所卫生许可审查,做好民宿经营户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和业务指导,发现辖区内民宿未依法登记的,应依法处置,10.市、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将民宿纳入监督抽查范围,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民宿服务质量与信用评价,鼓励民宿经营者公开承诺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