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91名60岁以上乡村医生给予发放2022年度养老生活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养老生活补助人员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0811室,附件:2022年度青秀区60岁以上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情况统计表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