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办法(试行)》(汴科委办〔2022〕4号)《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汴科文〔2017〕195号)《开封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细则》(汴科文〔2019〕74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18—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验收和中期评估,会议方式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相关材料,专家组合议形成项目验收或中期评估意见,三、验收和中期评估材料1.材料准备,重大(重点)、创新示范专项验收需提交《开封市重大(重点)科技专项(创新示范专项)验收报告》(见附件3),科技攻关、科技扶贫项目验收需提交《开封市科技攻关(科技扶贫)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4),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验收需提交《开封市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5),科技开放合作项目验收需提交《开封市科技开放合作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6),重大(重点)科技专项中期评估项目需提交《开封市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表》(见附件7),通过验收和中期评估的项目请于专家组形成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四、相关要求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相关要求准备材料,确保项目验收和中期评估如期顺利完成,五、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科技项目平台统筹科:电话23865226,附件:1.2018—2022年度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名单2.2023年重大(重点)科技专项中期评估名单3.开封市重大(重点)科技专项(创新示范专项)验收报告4.开封市科技攻关(科技扶贫)项目验收报告5.开封市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验收报告6.开封市科技开放合作项目验收报告7.开封市重大(重点)科技专项中期评估表8.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事项变更或项目取消终止申请表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