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相关单位:根据苏财教〔2021〕197号文件要求,现将苏州市2021年度第五十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验收尾款(第二批)下达给你们,本批下达项目共计3项,本年度拨款71万元,相应增列你们“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499)预算支出指标,请各区镇科技部门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促进项目早出成效,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