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南平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南人综〔2021〕38号)精神,夏雨阳等一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4月1日——4月7日,凡对以上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劳动就业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99-3821469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2023年3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