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拟支持的重庆本地展览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1.展览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际性展览项目,2.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国际性展览项目,3.展览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每1万平方米补助20万元,(二)对拟支持的国际国内巡回展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1.展览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每1万平方米补助20万元,2.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国际性展览项目,3.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国际性展览项目,比上届展览每增加1万平方米补助20万元,5.每个展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3.每个会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我市会展企业首次完整会计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的,对首次取得UFI(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的重庆会展企业主办展览项目,对首次加入UFI、IAEE(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CCA(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的重庆会展企业,单个展览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