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2〕22号)和《关于印发景宁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景财农〔2020〕23号)等文件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街道)复核、组织部门推荐,县财政局、农业局会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实地查看核实,经审定,将符合以奖代补条件和要求的毛垟乡沙垟村村委办公楼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等27个项目列为2023年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现将安排方案进行公示(附后),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3月30日至4月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联系人:县财政局彭伟5093269688688县农业农村局雷建英5083220696369附件:2023年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不含美丽乡村).xls景宁县财政局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