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向所在乡镇申请引种补贴,并经乡镇审核汇总后,以乡镇为单位递交至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审核汇总结果,现决定拨付给有关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引种补贴11.5万元(详见附表),现向社会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或意见反映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2-2289731,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29日附件:2021年吴兴区生猪引种补贴拨付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补贴标准补贴数量(头)补贴金额(万元)1湖州吴兴埭溪民权养猪场500元/头1226.12湖州吴兴百架顶牧业有限公司50.253湖州吴兴康强牧业有限公司30.154湖州织里兴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1005合计23011.53536877-68850-618-通知公告分享到:QQ空间【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