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有关驻石院所:根据《石家庄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石传〔2022〕18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征集驻石院所承担2022年度国家级重大专项的情况,有关事项如下:一、申报范围驻石院所(包括驻石科研院所、高校及医疗机构)作为第一主持单位承担的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重大专项,二、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9日17时,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1.国家级重大专项奖励申报材料(1)国家级重大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3)国家级重大专项立项批复,(4)国家级重大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5)国拨经费到账证明材料,(6)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2.材料报送要求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裕华东路318号517房间)进行初审,联系方式:区科技局吕楠楠0311-85093609市科技局侯彦波0311-85057592附件1:1、国家级重大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高新区科技局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