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三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及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为促进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我局此前编制了《北海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北海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bhkjjcgk@163.com,附件:1.附件1:北海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北海市科学技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pdf附件4:各有关单位名单.docx北海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28日(联系人:覃秋梅,联系电话:2020149,18877972657)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