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委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受理2022年度授权专利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请资助范围为2022年度已获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2.专利证书上专利权人地址必须为本县辖区内,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必须为海盐县户籍,3.如属于共同专利权人的,本县专利权人必须是第一专利权人,二、需提交资料1.海盐县专利资助申请表(表格内容除必要的签字签章外必须机打),2.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的,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已授权但未拿到专利证书的,申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须提供申请国专利管理部门颁发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国外发明专利官方费用结算账单、发票复印件和汇款凭证等证明材料,3.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三、要求请各镇(街道)按照要求通知各专利权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各专利权人在将所需提交材料备齐后应于4月20日前送交各镇(街道)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受理,附件:海盐县专利资助申请表.docx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