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20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初审、主管部门复审,拟对嵊州市春雪牧业有限公司等7家规模生猪养殖场予以良种补贴,现将7家规模生猪养殖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即从2023年3月28日至4月3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575-81387699,附件:2022年嵊州市生猪良种补贴明细表嵊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8日附件2022年嵊州市生猪良种补贴明细表序号规模猪场名称能繁母猪(头)补贴母猪(头)外购精液数量(支)补贴资金(元)备注1嵊州市春雪牧业有限公司22522590018000450胎2嵊州市越冬牧业有限公司308921500860002150胎3嵊州市嵊德牧业有限公司916916037760944胎4嵊州市国忠养殖场330330026280657胎5嵊州市沈湖养猪场1307505680142胎6嵊州市康发养猪专业合作社209165011080277胎7嵊州市恒远牧业有限公司320320128025600640胎合计5219418121802104005260胎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