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数据核实市亩均效益办将汇总的企业税收、用地、能耗、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各项指标发各县区、铜陵经开区,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具体负责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数据复核,各县区、铜陵经开区建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机制,《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意见(2.0版)的通知》(办〔2022〕13号)同时废止,附件2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职责分工序号单位工作分工1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1.按照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2.协调各部门、各县区、铜陵经开区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工作,3.制定实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在用地领域的差别化资源配置政策,5市发展改革委1.制定实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在资源要素价格领域差别化配置政策,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实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在人才领域差别化配置政策,15市数据资源局制定实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在数字化改造方面的运用,附件3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意见(2.0修订版)修订说明根据省亩均效益办《2023年全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三)规模以上企业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原先的“亩均税收50分、亩均销售收入20分、单位能耗税收20分、全员劳动生产率10分”调整为“亩均税收50分、亩均销售收入20分、单位能耗销售收入10分、全员劳动生产率10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0分”,规模以上工业评价体系变动情况表评价指标2.0版权重2.0修订版权重亩均税收50分50分亩均销售收入20分20分单位能耗税收20分—全员劳动生产率10分10分单位能耗销售收入—10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0分二、责任单位根据省亩均效益办最新工作要求和评价体系调整现状,新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招商服务中心为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