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办公室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对我县范围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有重大调整的自然保护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单位或个人真实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黄世坚0774—7292955藤县林业局2023年3月28日广西梧州太平石山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前后范围对比图(1).pdf广西梧州石表山自治区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前后范围对比图(1).pdf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