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都江堰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该方案已经通过十九届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审查,现将该方案公示,本公示仅为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联系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南段76号,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611830联系电话:028-87260279附件:《都江堰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