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八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34号)、《关于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新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奖励和补助资金资金拨付给你们,其中省级及以上新产品项目补助77.2万元,县级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补助22万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276万元,国家高级新技术企业奖励2220万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56万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54万元,省级科技小巨人、科技领军企业300万元,总计3105.2万元,望你们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附件:补助文件附件1、2.wps新昌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