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已分配下达到各单位、各县(市区),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第二十五条“除涉及保密要求或重大事项不予公开的专项资金信息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执行和结果等全过程信息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的规定,现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开,附件: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及省级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分解下达方案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27日附件:1.附件: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及省级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分解下达方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