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版物发行单位:根据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通知如下:一、核验范围年度核验的对象为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并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单位,三、核验内容(一)检查发行单位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行为,四、核验方式参加年度核验的零售单位通过“江苏省发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年度核验,五、参验单位需报送的材料(一)《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通过系统填报),(四)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在《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中上传,按要求通过“江苏省发行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年度核验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在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未按要求备案、未在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的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5.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年度核验材料的,暂缓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应进行认真整改,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四)发行单位持续一年未开展出版物发行业务、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按要求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请各单位经办人加入园区出版物零售年检工作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