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河口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河口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河口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河口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区审计机关是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第四条审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结(决)算审计、跟踪审计、绩效审计、建设管理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具体管理制度,第二章审计对象和内容第七条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第九条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项目库管理制度,第十条审计机关开展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第十一条审计机关根据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额,第十三条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情况,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审计机关对出具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应有关部门或者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可以向其通报,2022年3月23日印发的《河口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