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0号)文件精神,内江市农业农村局、内江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根据项目实施参与单位条件(已公示),对前来我市报名参与“丘陵山区小麦智能精量播种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项目的单位进行资格评审,经评审,专家们确认十个单位符合项目参与单位条件,名单如下:1、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项目牵头单位、研发单位)2、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研发单位)3、电子科学大学(研发单位)4、四川兴明泰机械有限公司(制造单位)5、中江县泽丰小型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单位)6、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推广中心(推广单位)7、内江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推广单位)8、四川省内江市农业科学院(推广单位)9、内江市宏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应用单位,负责7个示范应用场景建设)10、广汉市惠民农机作业合作社(应用单位,负责3个示范应用场景建设)内江市农业农村局内江市财政局2023年3月24日相关附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