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拼经济、稳增长”新春惠企政策的通知》(中府〔2023〕1号)及解读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14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中山市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22〕92号)、《关于印发<中山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财监〔2022〕3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中山市“拼经济、稳增长”新春惠企政策加大汽车销售企业支持力度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三)法人签字或签章的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盖章,请企业提供相应时间段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盖章),四、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企业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成在线申报(网站:https://czbt.czt.gd.gov.cn/#/home),申报流程:(1)注册(详见附件4),(2)申报“2023年中山市“拼经济、稳增长”新春惠企政策加大汽车销售企业支持力度项目”,(3)申报企业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二)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将初审结果汇总编制汇总表(详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5月10日前报送到我局(具体地址为中山二路57号B座307室,(四)拨付专项资金安排经公示无异议后,五、管理与监督(一)申请单位收到资金后,(二)申请单位须对资金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资金申报和使用单位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附件:1.封面样式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3.项目使用手册(单位端)4.申报汇总表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3月23日(联系人:侯睿、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