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华诉上海学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南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355号)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上海学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委已受理张华诉你公司要求经济补偿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津南开劳人仲案字〔2023〕第355号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4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第七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南开区政务服务分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22-87875335),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