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对县外游客按30元/人的标准对景区进行补助,9月13日前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来咸游览一个以上收费景区,且住宿一晚的,按10元/人给予旅行社奖励,9月13日-12月31日旅游社单次组织县外游客30人以上来咸丰游览2个及以上景区,且住宿一晚的,现拟对自11月1日(9月13日起至10月31日已补)起至12月31日时间段景区免票实施补助以及2021年旅行社组织游客实施奖励,应分别给予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坪坝营景区)补助65370元,咸丰县唐崖土司城址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唐崖土司遗址景区)补助137340元,湖北唐崖河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金洞景区)补助120480元,应分别给予湖北省金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4160元,湖北新视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620元,恩施州泰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199900元,公示期为2022年3月1日-3月7日(共七天),联系人:刘浩琨联系方式:0718-6725011附件:1、2021年咸丰县旅行社组织游客明细表.xlsx2、2021年咸丰县旅游景区免门票补助明细表.xlsx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