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3-03-2311:21信息来源:各有关企业: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号)要求,3.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通用表)(电制统企3表),4.主要产品产、销、存表(电子材料制造)(电制统企4表),5.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集成电路制造)(电制统企5表),6.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电制统企6表),7.主要产品产、销、存表(新型显示制造)(电制统企7表),8.主要产品产、销、存表(光伏产品制造)(电制统企8表),9.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重点领域专用设备制造)(电制统企9表),10.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制造)(电制统企10表),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填报,报送时间:次月20日前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六、重点联系企业统计监测工作要求为及时了解全国电子信息产业运行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全国电子信息产业中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重点企业,七、其他要求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