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条件(一)全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二)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属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16-24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二、就业见习岗位申报方式就业见习单位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登录中智招聘平台“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页面(网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ht.myjob500.com/rsbwjx/home)进行申报,三、就业见习岗位公布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四、就业见习补贴(一)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五)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失业登记信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享受时核验),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