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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松江区人民政府 | 2023-03-23
由项目责任单位将《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概算报审表》(附件8)、设计方案及概算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局分管领导及局主要领导审核通过,由项目责任单位将《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概算报审表》(附件8)、设计方案及概算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局分管领导及局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召集局条线管理部门、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财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将《比价文件审核表(基层单位预算项目)》、财务监理审核意见、比价文件报局规划发展科,经财务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单位领导、局规划发展科负责人、局项目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经财务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单位领导、局规划发展科负责人、局项目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经财务监理(出具合同审核书面意见)、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科室负责人、局条线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纪要等)报局条线管理部门、局条线分管领导、局规划发展科、局项目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定并签字确认后,批准后通知项目责任单位及局条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施工,由项目负责人、局条线管理部门及局规划发展科对中介服务单位及施工单位总体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经局规划发展科负责人、局项目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则不需要财务监理意见)、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局规划发展科负责人、局项目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则不需要财务监理意见)、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局规划发展科负责人、局项目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如需要设置信用分或采取筛选入围方式招标的,局相关责任单位及条线管理部门,由项目责任单位、局条线管理部门、局规划发展科分别根据工程业绩、奖励奖项、安全生产、欠薪违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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