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专班审查通过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数据已转发至我县,均在普格县境内,总面积301.0773公顷,调出归类均为其他,总面积618.0100公顷,调出归类为:村庄图斑3个、面积6.7403公顷,耕地图斑7个、面积40.9059公顷,总面积161.7702公顷,调出归类为:村庄图斑3个、面积6.7403公顷,耕地图斑7个、面积40.9059公顷,总面积456.2398公顷,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22日-3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意见反映至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