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第29条之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及生产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粤自然资修复[2021]2032号)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有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我区根据前期核查结果,经报我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将94个图斑认定为需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十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逾期不提出异议者,将视为同意上述公示结果,联系人:刘宗灵联系电话:0751-8778187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42号附件:韶关市武江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公告表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3月1日附件:韶关市武江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公告表.doc相关附件:附件:韶关市武江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结果公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