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3月21日四川文华奖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四川省文化艺术政府奖——四川文华奖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下简称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的省级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章奖项设置第四条四川文华奖按照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文艺评论研究与戏剧文学等类别分别设奖,第五条四川文华奖另设组织工作奖,第三章评奖机构第六条文化和旅游厅设四川文华奖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省内专家评委原则上按照类别从文化和旅游厅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第四章评奖对象第八条四川文华奖评奖面向全省各类艺术创作单位或个人,(二)文华表演奖、导演奖、编剧奖、音乐奖、舞美奖评奖对象为舞台艺术领域从事编剧、导演、表演、音乐创作、舞台美术等工作,(三)文华评论奖、戏剧文学奖评奖对象分别为舞台艺术和美术、书法等领域的艺术理论、艺术评论、艺术研究、戏剧等成果和戏剧文学作品,(五)文华终身成就奖评奖对象为长期从事舞台艺术、美术、书法创作研究等工作,第十一条已获得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四川文华奖的作品,第五章评奖程序第十二条四川文华奖评选由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五条四川文华终身成就奖等文华特别奖和组织工作奖,第七章评奖纪律第十八条四川文华奖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