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虎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门镇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试点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虎府〔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受理了2021年度虎门镇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的申请,经过严格审核、征求虎门镇统计办、税务分局和财政分局等部门意见并复核后,拟对3家企业符合条件的5个项目进行资助(详见附表),依据管理办法,现对以下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虎门镇经济发展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不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的,恕不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地址: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20楼2063室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85128182附表:2021年度虎门镇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试点培育项目拟资助名单.docx东莞市虎门镇经济发展局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