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6〕110号)、《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6〕111号)、《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共1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望牛墩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镇(街)村(居)委会家庭人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数量(间)月人均收入(元)主要收入来源符合保障条件保障方式备注1古平4414**********0459望牛墩居民2002353.40工资廉租房实物配租印华萍3201**********2628联系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城建办公大楼二楼办公室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0769-88552788镇(街)住房保障业务部门:东莞市望牛墩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