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安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海人社〔2021〕125号)规定,经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拟拨付各类创业奖补资金共22000元,其中3月份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3月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00元,3月份创业场地租金补贴10000元(具体拨付情况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21日—3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劳动就业管理处创业指导科联系,电话:88921597,附件:1.海安市3月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明细表.xlsx2.海安市3月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表.xlsx3.海安市3月份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汇总表.xlsx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