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发〔20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发〔2021〕5号)相关规定,经对申请单位材料审查、实地核查、综合评估,确认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钟山阳光城分店、贺州同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九分店、钟山县德福康养中心医务室符合贺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条件,同意实行服务协议管理,现向社会予以公布,附件:钟山县2023年第二批实施协议管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布名单钟山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3月20日附件钟山县2023年第二批实施协议管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布名单序号单位名称类别地址营业执照代码负责人1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钟山阳光城分店零售药店钟山县东路南侧悦城阳光城8#楼8-806号铺91451122MABU2HYC61林显玲2贺州同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九分店零售药店钟山县清塘镇印山路口北侧处(张桂来自建房)91451122MABPFDGB97黄雪妮3钟山县德福康养中心医务室医疗机构钟山县德福康养中心1#养护楼1楼52451122MJN671518G林述禄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