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2022年3月2日至3月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人:林建梅,联系电话:0662-2233239,附件:阳江市2022年度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安排表查看附件:阳江市2022年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