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我市实际,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http://www.gdqjsc.com”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或者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区工信(发改)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汇总(附件4)并联合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年度名单发布后,要及时组织政策宣贯与技术培训,督促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本轮次审核任务,严把审核质量关,或者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电话:83994960,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孔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