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屏人社发〔2021〕17号),申报2021年1月-12月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拟拨付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1人,补贴金额19800.00元;社保补贴1人,补贴金额11774.16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申报拟拨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附件: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花名册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日附件: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