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文件要求,现组织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申报工作,(一)对商贸企业零售额实现较大增长给予奖励1.支持对象和条件: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二)对引进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并开设地区首店给予奖励1.支持对象和条件:对2021年7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2.奖励标准:对商业设施运营单位每引进1个符合条件的首店奖励不超过3万元,举办促消费活动给予奖励1.支持对象和条件:对2022年1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举办促消费活动参与打造清远市级消费节庆品牌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2022年1-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2021年同期增长超过500万元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给予奖励,2.奖励标准: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20万元,2.奖励标准: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20万元,三、申报材料(一)企业提交的基本材料1.2023年清远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请封面、申请表(见附件1-2),2.2023年清远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二)企业申报具体项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1.对引进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开设地区首店需提交材料:与商场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发票,举办促消费活动的限额以上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1-8月、2021年1-8月零售额的相关统计报表,附件:1.2023年清远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请封面2.2023年清远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请表3.申报承诺书清远市商务局2023年3月15日咨询申报联系方式:清城区工信局0763-3939675清新区工信局0763-5810433英德市工信局0763-2222819佛冈县工信局0763-4281398阳山县工信局0763-7801246连州市工信局0763-6842892连南瑶族自治县经促局0763-866008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促局0763-8735592附件1清远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项目类别: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支持方向: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填报日期:年月日附件2清远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请表申报单位(公章)金额单位:万元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地址注册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开户银行账号二、申报项目情况申报支持方向申报奖励金额投入金额项目起止日期2021年1-8月零售额2022年1-8月零售额2022年1-8月零售额同比增量2021年零售额2022年零售额2022年零售额同比增量活动(项目)基本情况活动(项目)产生的效益情况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盖章)附件3申报承诺书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1.申报单位依法注册,4.本企业(单位)承诺本项目没有重复申报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