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海南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琼府办〔2023〕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5〕21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13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21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琼府办〔2017〕81号)四个文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2022-09-18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09-18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和《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2022-01-0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1-12-16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1-08-0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海南省省本级一般预算预备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