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要求,可向横沥人社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一)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四)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符合企业自评人才的企业名单请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或(详见附件2):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申请具有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的企业,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向横沥人社分局提交以下资料:(1)《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请扫码下载或详见附件3)(2)学历资料:①属于留学人员及大专学历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信网)出具的《中等学历验证报告》,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验证证明,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1.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2.年龄在50周岁以下3.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二、资料审核横沥人社分局对企业资格及申请人的参保情况、年龄情况、学历情况进行初审,名单确定后牵头相关部门对企业自评资格进行复审,三、办理入户最终名单经镇政府审批通过后,由横沥人社分局通知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在本年度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申请人才入户,四、联系方式资料提交地点:东莞市横沥镇财贸路1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4楼业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81018136联系人:袁先生张小姐附件1:东府〔2020〕5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横沥镇“2022年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八)类”企业名单.xlsx附件3: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doc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