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3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各板块科技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自主进行评价,申请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可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查询入库登记情况,3.各板块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相协同,市科技局将对每批次各板块评价情况进行通报,4.各板块科技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季度(季末15天内)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填写调查数据,6.各板块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价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承担评价工作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保障评价工作人员和经费,联系人: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劼联系电话:85617316联系人:无锡市科技局高新处苏俊亮联系电话:81821891附件:《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无锡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6日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