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宁夏黄河文化研究工作专班协调推进小组是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的领导与协调推进工作的组织,3.管理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实施和资助、奖励经费使用,5.组织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协助宁夏黄河文化研究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2.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申请,作为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申请和管理的责任单位,4.跟踪管理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的实施和资助经费的使用,第四章项目经费第九条项目资助根据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征文大赛论文集、专题研究论坛成果集,第十六条宁夏黄河文化研究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已受理的项目申请,第十七条评审专家评审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申请,宁夏黄河文化研究工作专班办公室应当将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第十九条宁夏黄河文化研究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拟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数额行使最终审批决定权,第二十条宁夏黄河文化研究项目评审工作中,第六章资助与实施第二十一条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宁夏黄河文化研究工作专班办公室下发的立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宁夏黄河文化研究所有结项项目成果均统一由宁夏黄河文化研究工作专班办公室出版和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