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6万元(附件1),重点用于以下两个方面:㈠、夯实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基础:1.支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监管代码:CZJG010010010),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监管代码:CZJG013013013),每个村帮扶资金20万元(监管代码:CZJG012012012),二、抓好工作落实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根据贷款量预拨至合作银行的专有账户,三、强化资金管理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各有关乡镇要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落实《福建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附件:1.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邵武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