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合政办〔2020〕20号)及《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人社秘〔2021〕24号),现就开展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一)具体要求:申请企业在蜀山区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社保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用工规模达到300人以上的重点产业企业和用工规模达到500人以上的非重点产业制造业企业,用工规模依据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确定,入库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二)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1.非独立法人企业,2.上年度出现规模性裁员的企业,二、申请材料申请企业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三份):1.合肥市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4.信用中国(安徽合肥)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若有虚假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意见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意见(非重点产业制造业企业审核确认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