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3年3月14日—3月22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汇海澔园19号楼电话:022-23909037联系人: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王瑞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2023年3月13日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doc。